餐馆吃出老鼠屎?老板称饭粒炒焦了
四川乐山,一顾客在某麻辣烫店,点了一份蛋炒饭。吃一部分后,顾客突然发现不对劲,蛋炒饭里有一颗黑漆漆的东西,疑似老鼠屎!顾客喊来老板,要老板给个说法,老板解释说是饭粒,油温太高将饭炒焦了,并当着顾客的面将它吃掉!
从顾客拍的视频可以看到,蛋炒饭中有一颗黑色物体格外醒目,这颗黑色物体的形状和大米非常相似,个头也相差不多,略微比大米大一些,旁边还有一个小黑点,顾客认为这是老鼠屎,于是喊老板过来看看。
老板认为不是老鼠屎,老板解释说,炒饭的时候,锅里面遗留了几粒饭粒,然后自己送油进去的时候,因为油温太高,把饭炒焦了,所以他认为这颗黑色物质是炒焦的饭。
两人争执不下后,老板表示,他马上吃给顾客看,随后他把黑色物质放进嘴里,咀嚼了几下,然后告诉顾客,酥脆酥脆的,不可能是老鼠屎。顾客当时都愣了,现在的餐馆老板都这么狠了吗?老鼠屎也敢吃?
最后,顾客一脸震惊的买单走人,顾客表示,“黑色物体有纹路,不是炒焦了的饭粒,就是很明显的老鼠屎。”老板则说,“酥脆酥脆的,怎么可能是老鼠屎,真是服了,年轻人真的不懂。”
1、都到这份上了,就算是老鼠屎,在老板果断吃下后,也不好意思不买单吧,况且也没证据了!
有朋友说,他碰到过更狠的,一盘凉拌腐竹,吃起来馊了,老板说腐竹就是那个味道,你没有吃过而已,然后老板把剩下腐竹全吃了,最后朋友也老老实实的付了钱。
2、有网友表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老板没必要把黑色物质吃下,如果是老鼠屎,赔偿顾客就是,做生意要大气。
从法律上讲,如果黑色物质真是老鼠屎,老板至少需要赔偿顾客1000元,而不是仅是免单,或者一倍、三倍赔偿。
老鼠屎不能吃,如果食物中混入老鼠屎,在法律上将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8条规定,生产、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十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这里说的明知,不一定是指明知炒饭中有老鼠屎,可以是明知厨房卫生条件很差,经常有老鼠出没,厨房中有老鼠屎。
在上述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十,如果十倍赔偿不足1000元的,最低按照1000元赔偿。
其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规则,顾客主张说是老鼠屎,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顾客提供的图片,无法分辨是老鼠屎,还是炒焦的饭粒,也就是说,顾客如果要主张赔偿,将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最后,如果下次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防着老板,因为老板可能是个狠人,直接把“证据”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