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7日晨丰科技(603685)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接受机构调研。
具体内容如下:
问:请何总公司董事集体辞职的原因是什么,会引起股价严重下跌吗?
答:首先非常感谢这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本次公司董事辞职是根据求精投资与丁闵先生于2023年5月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丁闵先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将对晨丰科技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原控股股东求精投资应积极配合丁闵先生完成其对于目标公司治理机构的调整安排。2023年8月7日上午,晨丰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调整,共提名4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及2名监事,具体情况详见公告。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调整是为协助丁闵先生稳定其控制权,加强其在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决策权,更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本人虽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但我与总经理魏一骥等核心人员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能够保障公司管理团队和未来经营的稳定性,希望各位投资者能够相信并继续支持公司的未来发展。
问:晨丰科技监管函回复公告中,公司拟收购的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值12,940万元,增值率13%,拟收购的通辽市旺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值9,96万元,增值率65%。上述两家标的公司2022年至2023年发生过股权变更,请公司说明对比标的公司股权前次转让价格,说明本次现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价格是否公允?
答: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广星配售电前次股权变更情况如下2022年3月,国盛销售以820万元的价格受让翱乐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广星配售电35%股权,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780.21万元,增值率为66.85%。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2021年末,广星配售电尚未正式开始增量配电网建设,其未来预期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广星配售电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2023年6月,晨丰科技以10,948.78万元的价格受让国盛销售持有的广星配售电85%股权,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0,999万元,增值率为414.13%。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广星配售电增量配电网运营项目系于2022年9月正式投运,目前广星配售电已对玻纤产业园及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西片区合计5.6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7家用电企业供电,且其开发运营的37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于2023年1月投入运营,2023年3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广星配售电已实现收入且未来现金流入可以合理预计,因此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广星配售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上述股权转让广星配售电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存在差异,主要系资产评估机构结合广星配售电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及其在不同评估基准日的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资产和负债相关情况,合理选用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以客观、全面地反映广星配售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评估参数选择谨慎合理,主要评估项目计算过程准确,因此,评估结果合理、可靠,本次交易定价合理。旺天新能源前次股权变更情况如下2022年11月,华诺新能源以4,950万元(即按照实缴资本)的价格受让马放持有的旺天新能源100%股权,该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原股东实际投资额为依据,低于旺天新能源账面净资产;2023年6月,晨丰科技以9,047.46万元的价格受让华诺新能源持有的旺天新能源100%股权,旺天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088.96万元,增值率为83.65%。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旺天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汇集新能源开发运营的“开发区城园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已实现收入且未来现金流入可以合理预计,故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汇集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1)旺天新能源原股东马放较为年长,其家庭无意继续经营该公司;此外,丁闵及其管理团队较为熟悉该电站的基本情况且具备经营该风力电站的能力,故按照其实缴资本的价格转让旺天新能源100%的股权;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较高主要系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旺天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其评估增值率较高。本次评估参数选择谨慎合理,主要评估项目计算过程准确,因此,评估结果合理、可靠,本次交易定价合理。
问:请此次收购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发生什么变化?公司是否具备发展新能源业务的营运能力和管理经验?
答: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在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发展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公司将结合新业务需求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有序开展配套建设,通过发展新能源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目前,我为晨丰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及本人的管理团队将为公司带来新能源领域所需的营运能力、管理经验等。我自2016年以来便开始聚焦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产业发展,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我及我的管理团队已具备了地形勘察、设计、开发、施工、并网、运维等电力业务全流程的营运能力,且多年的发配售电力业务营运能力为公司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我在新能源行业具有较深刻的理解和业务拓展能力,并积累了丰富的新能源管理经验。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我在相关标的公司培养了一支专业过硬的发电、配电和供电管理人员团队,相关人员的从业经验丰富,进而逐步建立了完善、成熟、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因而在晨丰科技对标的公司完成收购后,晨丰科技将具备新能源领域所需的营运能力及管理经验。
晨丰科技(603685)主营业务:从事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晨丰科技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5亿元,同比下降16.77%;归母净利润389.81万元,同比下降27.95%;扣非净利润274.65万元,同比下降23.06%;负债率49.32%,投资收益102.8万元,财务费用592.32万元,毛利率13.67%。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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