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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指出,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信证券在2023年6月19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以下简称《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其中,方兴作为中信证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中心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技术工作,侯敏作为信息技术中心分管运维负责人,何涛作为信息技术中心机房与网络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
依据《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以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1〕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方兴、侯敏、何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要求中信证券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吸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彻查风险隐患,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应于3个月内完成上述整改工作并报送整改报告。
6月19日,有投资者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中信证券APP出现交易故障,投资者挂单后无法完成成交,状态为“已报撤销”,且无法撤销交易。截至当日上午11时许,中信证券APP交易恢复正常。
据此前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中明确提到,当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外的实时交易系统出现严重异常,且故障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的属于重大事件;若故障持续时间10分钟以上的属于较大事件。
“宕机”事件频发,给整个券商行业的声誉已然造成了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监管曾专门发布《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证券基金机构出现故障的原因进行了梳理,并指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发生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直接影响投资者正常交易,给行业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彼时,《通报》显示,机构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切实提升系统运维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