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基金[000772]投资指南,基金全称:景顺长城中国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国收益灵活配置
基金代码:000772
基金类型:混合型
发布日期: 2014 年9 月30 日
基金经理: 景顺长城基金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经理: 王鹏辉、刘晓明
成立派息:每股累积0.00元(0次)
管理费:1.50%(每年)
托管费:0.25%(每年)
最高认购率:1.20%(前端)
最高认购费:1.50%(前端)
最高赎回率:1.50%(前端)
风险特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该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为中偏高的投资类型。其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的投资目标是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境内依法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股票,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 、债券(包括境内依法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债券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债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的其他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基金投资金融工具是允许的,但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法及时合理调整投资范围以及当时有效的规定。
分红政策:1、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预计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且每次预计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预计年化预期收入分配基准日。利润的10%用于分配。基金合同生效未满3个月的,不进行预计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2、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分红再投资两种。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也可以根据除息后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换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预期年化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减去预期收益单位基金份额年化预期收益分配金额不得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自行调整基金的上述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原则。本次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实施变更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No.2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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