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主题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在这批指导性案例中,涵盖了多起侵犯著作权案,包括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人的侵犯著作权案,即涉及“人人影视字幕组”的侵权案。
据调查,自2018年起,梁永平相继创立了武汉链世界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快译星科技有限公司,指使王正航等人招募了万萌军等成员,共同开发、运营了“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以及面向安卓、苹果、TV等客户端。同时,他们聘请了谢明洪等人组织翻译团队,从境外网站下载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进行翻译、制作,并上传至相应服务器,通过所经营的“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为用户提供在线观看和下载服务。
经过鉴定和审计,发现“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内共有32824部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会员数量达到683万余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梁永平安排了谢文翔负责网站和客户端的广告招商业务,还安排了丛军凯在网站上销售拷贝了未经授权影视作品的移动硬盘。自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其非法经营所得总计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其中会员费收入超过270万元人民币,广告费收入超过880万元人民币,硬盘销售利润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分别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梁永平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的罚金;王正航等14名共犯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以4万元至35万元不等的罚金。一审判决后,这15名被告均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