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赛智联澄清称,举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格兰仕集团方面不具备受让资格的原因,是松下微波炉两方股东,在1994年拟定的合资合同中存在同业竞争的限制条款。云赛智联强调,将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开出让股权引来举报
云赛智联出让松下微波炉股权势在必行,并已经过了长期的酝酿。
1994年8月,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与云赛智联控股子公司扬子江公司以60%、40%的比例出资组建松下微波炉,双方约定的经营期限为30年,至2024年8月21日止。
29年来,云赛智联与松下电器围绕松下微波炉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各方的合作努力下,松下微波炉现有员工1500余名,生产能力400万台/年,2021年度松下微波炉实现营收20.73亿元,净利润5851.07万元。需要强调的是,作为参股企业,松下微波炉的收入不计入云赛智联的营业收入。
如今松下微波炉经营期限已近期满,且云赛智联的经营方向已转向智慧城市领域,家电制造业务与现有核心主业之间的关联度较低。云赛智联已于今年3月29日正式公告,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扬子江公司所持松下微波炉40%股权。经评估,松下微波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86亿元,其4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94亿元。
这场公开挂牌交易在最近却生事端。昨日有媒体报道,有意参与竞拍的创扬投资,向证券监管部门实名举报,举报云赛智联方面涉嫌低价转让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值得注意的是,创扬投资系另一微波炉市场主要企业格兰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格兰仕发声表示,“创扬投资和明庆公司(另一意向竞标方)被扬子江公司以同样的理由否认了受让方资格,使得上海松下微波炉合资公司外方股东成为转让股权的唯一意向受让方,可能让松下电器在没有其他主体参与竞争的情况下低价获得40%股权。”
云赛智联否认全部指控
对于格兰仕方面的指控,云赛智联在公告中全部予以明确否认。云赛智联指出,松下微波炉40%股权转让项目过程依法合规,不存在低价转让上市公司资产、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及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公司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云赛智联主要做出三点说明:
一、松下微波炉40%股权转让项目全过程基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证券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及流程推进,依法合规,不存在低价转让上市公司资产、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及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二、根据松下微波炉合资合同关于同业竞争的限制条款规定,广东创扬投资和佛山明庆格物不符合同业竞争限制条件,不具备受让资格。
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仪电集团有权决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在第二点声明中,云赛智联对意向竞标方创扬投资、明庆公司不具备受让方资格的原因做出详细解释。
云赛智联认为,两家意向竞标方不具备资格的核心原因,是因为在扬子江公司与松下电器达成的《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中存在同业竞争的限制条款规定:参股方及其关联企业在合资期内,不能制造和销售与合资公司制造、销售的微波炉等产品的同类产品。云赛智联强调,这一条款在1994年的《合资合同》中已有约定。
云赛智联指出,创扬投资、明庆公司均为广东格兰仕集团全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因广东格兰仕集团为微波炉生产企业,与松下微波炉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据此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仪电集团经联交所向创扬投资和明庆公司发出《受让资格结果通知》,对两家公司的受让资格确认结果为不通过。
同日,松下电器方面也就此事向媒体发声表示,松下电器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公开挂牌交易,全过程都是基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证券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流程推进,不存在涉嫌低价转让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资产的情形,相信相关部门会做出正确判断。